餅 和 杯

  詞曲:林娟圩/唱:蘇婭、王子銘
 詩歌來源:有情天明白愛專輯

來到主祢寶座前 我要數算祢恩典
為要父旨意成全 祢的榮耀已彰顯
道成肉身降臨人間 留下教訓善良純全
樹立標竿好作為 走到十架不退全

回顧荊棘的冠冕 釘痕雙手鞭傷畫面
所有祢受難情節 一幕幕映入眼簾
我的過犯得赦免 都因祢捨命十架前
如何傳達我懷念 唯有透過這餅和杯

祢設立這餅和杯 在祢走到十架前
我舉起這餅和杯 思想祢歷歷的恩典
祢流出了寶血 全為了救贖我的罪
記念祢付出的一切 盡在這小小的餅和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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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他來。所以,無論何人,不按理吃主的餅,喝主的杯,就是干犯主的身、主的血了。人應當自己省察,然後吃這餅、喝這杯。因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』<林前 11:26~29>

餅和杯,在聖餐中所代表的是主的身體和寶血,非基督徒不得領受~
然而,現今世代還有部分教會是不分的,"在場的每一位"都可吃喝~
聖經上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:若是「不按理吃喝,就是干犯主的身和血!
如果連聖經的教導也不遵從,那教會牧者所說的話又有何可信呢?
而且,若是連未受洗的人,甚至是第一次到教會的人都可以吃喝聖餐,那我們又何必受洗?就算不用受洗,我也可以吃喝聖餐啊~
如此的話,這還可以稱作"聖餐"嗎?

在這裡,我並沒有批評、論斷的意思;
只是就聖經上的教導而引發了我內心的疑問~

記得之前有好一陣子,我因為軟弱而不上教會;去了教會,若正逢吃聖餐的日子,我就會避開~
因為,那時我認為自己犯了罪,便無資格吃喝,若是吃喝了,便是吃喝自己的罪了~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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